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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家人信主(一)

一.         小引

1.      大多數基督徒都有一個經驗,就是勸外人信主比較勸自己的家人信主容易。在學校帶同學信主不太難,在工作的地方帶同事信主可能感到難一點,帶領家人信主更難,兄弟姊妹還易一點,父母長輩實在太難了。原因何在?是不是因「本地薑唔辣」或「難於啟齒」或因與家人關係不太好?

2.       雖然向家人傳褔音似乎不易有成效,但我們仍然要努力靠主去嚐試。

我們不要一開始就說:「絕對沒有可能」這是沒有信心的話。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3.      我們向家人傳褔音,家人是否一定信主呢?不一定,就正如我們向世上許多其他人傳褔音,大部份的人是拒絕褔音的。主耶穌早已說明了這種結果:〈太7‧13〉「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滅亡的人多,得永生的人少。

雖然家人不一定信主,但也不一定不信主,因此我們必須嘗試。如果我們盡了力量,家人離世之日仍不信,我們雖感到惋惜,卻可以沒有內咎。

前幾年香港流行一句話:「有信心〈指自信心〉未必成功,無信心註定失敗」。向家人傳褔音也可以說:「向家人傳褔音,家人未必信主,不向家人傳褔音,家人註定滅亡。」

4.      向家人傳褔音的努力,不會完全徒勞無功的。深水埗錫安堂最少三次邀請我在他們的浸禮施浸〈有的用洗禮〉,有很多經受浸/洗的是弟兄姊妹的老年父母。

5.      前幾年,我們慈雲山錫安堂曾有一兩次以「向家人傳褔音」作為教會的主題與大方向,有目共睹的,不是完全無效的,感謝主,陸續有弟兄姊妹的家人信主,有的到其他堂會聚會,有的也到本堂來聚會,這是神的恩典,求主使我們的教會在這方面更多蒙恩,也需要弟兄姊妹們加倍努力與委身。

使徒行傳記載三個全家歸主的事實,另一個親友歸主〈也可說是全家歸主〉的事實。這證明全家歸主是有可能的,本堂亦可能有這樣的例子。(請舉例)

6.      徒1‧8是我們相當熟的一節聖經。這節聖經不是講到基督徒去遠方傳褔音,其實它也講到基督徒要在近處傳褔音。保羅、巴拿巴、西拉等人是到外地去傳褔音的宣教士,但他們在各地所選出的長老們多在本地作牧會的工作。

(同讀)徒1‧8「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褔音將遍傳近處和遠處。

對個別的基督徒來說,這一節聖經可能有以下的意義和啟示〈注意:不是解經〉:

Ø         我們的耶路撒冷就是至親的家人: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Ø         我們的猶太全地就是親戚:叔伯、姨媽、姑姐、表親、堂親;

Ø         我們的撒瑪利亞就是:同學、同事、朋友;

Ø         我們的地極就是:陌生人。

我們有可能重視向陌生人傳褔音,向同學、同事、朋友傳褔音,卻忽略向自己的家人、親戚傳褔音,讓我們不是疏忽向至愛親朋傳褔音。

 

二.     徒16‧25-34

1.      (同讀)徒16‧25-34

2.      v.31「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一節聖經,加上使徒行傳中幾個全家歸主的事例,再加上挪亞全家八口進方舟在洪水中得救的事實,再加上教會中一些全家得救的例子,有些人就強調v.31是一個應許:家中一個人信主得救,其他成員也必按應許全部信主得救〈逐一信主,有些將來信〉。

3.      我同意有不少家庭是全家信主的,但我想指出:更多的家庭不是全家信主的。

4.      事實證明有許多信主的人,他們的家人離世之日仍是不信的,聖經的應許是否不能應驗呢?不是,是我們錯解了聖經。那節聖經應許信主耶穌的人可以得救,卻沒有應許一個人信主得救之後,他的家人也會全部得救。〈現代中文譯本〉v.31:「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就會得救。」誰信主耶穌?當然是獄卒和他一家人,既然全家信主耶穌,當然全家得救。注意:v.32「他們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全家的人都聽了道。又注意v.33「他和屬乎他的人(家人)立時都受洗」。他的家人若不信主耶穌就不會受洗。再注意v.34「他和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誰信神?是他和他全家。他全家得救是因全家信主,而非因獄卒一個人信主。

5.      誤解徒16‧31「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節聖經可能產生兩種嚴重的惡果:

(a)     信了主的人不努力向家人傳褔音。為什麼?因為反正他們按應許遲早會信主耶穌的,於是有恃無恐。這錯說會誤了家人得救的機會,可見錯解一節聖經可以帶來難以想像的錯誤與損失。傳道人必預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b)      有些信主的人,因見家人不信主而死去,就認為神不信實,不按應許令家人逐一信主,因此就離棄主。

見證:有一位弟兄就因父親聽了他講褔音,仍然不信而病逝,因此離棄了主。

我們必須謹記一件事:神的公義、信實、慈愛永不改變,神永遠不會作錯一件事,如果我們的父親母親聽了褔音,我們也為他禱告過多次,但他結果仍不信主而離世,這錯不在於神,而是在於父親母親;這是令人很痛心的事,但不應把責任放在神身上。

6.      讀徒16‧13-15

v.15她和她一家為何會領了洗呢?因為呂底亞和她一家都相信了耶穌,而不是只有呂底亞一人相信。

7.      再看徒18‧7 - 8 「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

8.      再看徒10‧23 – 26 ; 44 –48

注意v. 44「降在一切聽道的人」;v. 24「親屬密友」;v. 46「他們說方言」;不只哥尼流一人信,他的家人親屬也信了。

9.     但願我們每一位和每一位的所有家人都信主耶穌,這樣我們和家人就都要得救。

 

三.         向家人傳福音的負擔與心意

1.      當信徒沒有向家人傳福音的負擔與心志時,當然就不會為未信的家人信主的事恆常禱告,更不會有傳道的行動,所以向家人傳道的負擔很需要,我們有沒有這負擔?若有,強烈不強烈呢?

2.      你看保羅的心意何等強烈,請讀羅9‧1-3。保羅為同胞(骨肉之親)的不信而憂愁,心裏時常傷痛,只要同胞信主耶穌,寧願自己被詛咒,與基督分離,他也願意。他不是誇張,故作豪語,「有他的良心被聖靈感動」可以見証他真的有如此強烈的負擔。

3.      保羅深明不信主耶穌的後果是永遠的咒詛。路16,主耶穌所提到的為富不仁的財主死後去了陰間,在陰間受痛苦,「他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得安慰)。後來這個財主對亞伯拉罕說:「我祖啊......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我們若真的認識到沉淪不得救在地獄受永刑的可怕和痛苦,我們向家人傳福音的負擔會大增,也會加速傳福音的行動。

聖經啟示錄告訴我們:不信主,名字不在羔羊〈耶穌〉生命冊中的人,他們會被扔在火湖(地獄)裏。「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我們未信的家人正面對這極大的危機,我們有沒有負擔救他們,使他們能臨危勒馬?

4.      在英國有一名不信主的死囚,當牧師到監房為他作最後的禱告時,他拒絕了,對牧師說:「如果我真的相信有天堂和地獄,信的人上天堂,不信耶穌的人往地獄,那麼,即使倫敦的街道鋪滿了玻璃碎,我也願意跪着去向人傳福音。」

今日我們相信有天堂,有地獄,信主的得永生,不信的永遠滅亡,但我們有否積極向未相信耶穌的家人傳福音呢?

5.      如果我們有神的心腸,我們就有拯救靈魂的負擔。神的心腸是如何的呢?

(i)      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神是福音的創設者,神不差他的獨生子降世,世人就沒有福音;神因愛世人而創設福音,為世人、罪人賜下他的獨生子來世為人而死。

我們只是傳福音,神卻要犧牲獨生子來創造福音;如果我們連傳也嫌麻煩和費事,這證明我們裏面沒有神那種愛人靈魂的心。

(ii)      提前2‧4 「他(神)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萬人也包括了我        們的家人,神願意人得救。

(iii)      彼後3‧9 神「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連十字架上的強盜,主也不願他沉淪,而希望他悔改。

今天,即使你有些家人的行為差到近似強盜,如果你有神的心腸,你仍然希望他能聽聞福音,悔改得救。

(iv)      如果我們發覺自己很缺乏神的慈愛心腸,怎辦?要祈禱,求聖靈幫助我們。羅5‧5 「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只有聖靈能叫我們有神愛世人的那種愛,求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使我們愛未信家人的靈魂,為他們大有憂愁,心裏時常傷痛,恆常為他們禱告,終日想法子使他們接觸福音。

(v)      從前中國某省發生大瘟疫症,死了很多人,有個醫生有個藥方,對醫治疫症相當有效,那醫生到處去救人,但最後自己也染上了疫症,嚴重到所有藥也無效,病重等待死亡的他,請求一個曾被他藥方救活的一人公開藥方,繼續替他醫人。醫生死了,那人也遵守諾言用藥方救了許多人,那人像替代醫生活着一樣。同樣,主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他吩咐我們這些得到了除罪的解藥的人公開除罪的藥方,繼承主的心願,拯救世人,拯救家人。每一個聲稱為主而活的人必須藉着傳福音的行動來證明他真的為主而活,如果那個人在醫生死後,因懶惰或自私而不公開藥方救人,他是多麼的忘恩負義!每一個獲主拯救,卻不願意傳福音的人也是忘恩忘本的人。

向家人傳福音要有成效,有兩件非常重要的事:要藉禱告得着能力。向家人傳福音的信徒在家、在外都要有優美的生活見證。由於時間所限,今日我只能選「禱告得能力」這一項來講;「領家人歸主」這題目的第二講,將在本月27日繼續。聖經最後一課則再延遲,等到我更有「節制」時才講。

 

 

四.         要藉着禱告得能力 

(1)    請再讀徒1‧8「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i)   請注意這裏所提到的次序:

a) 領受聖靈;

b) 獲得能力;

c) 作主的見證直到地極。

(ii)   只有那些真心悔改信主的人才能領受聖靈,因此也只有信耶穌的人才獲得聖靈賦與的能力去為主耶穌作見證。未信耶穌的人,無論多麼有知識與口才,也沒有聖靈的能力去為主作見証。

(iii)「你們就必得着能力」。到底聖靈的能力怎樣幫助信徒為主作見證的工作呢?聖靈的能力的表現是多方面的:        

神蹟奇事:可16‧17-18「信的人必有神蹟隨着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a)      彼得在耶路撒冷城的美門(城門之一)醫好一個瘸腿(跛腳)的乞丐,跟着向群眾講道。徒4‧4「……聽道之人,有許多信的,男丁數目約到五千。」這是聖靈能力的彰顯

(b)      保羅的手在米利大島上被一條毒蛇咬住,竟然完全無恙;繼而又藉禱告醫好島長部百流父親的熱病和痢疾,島上其餘的病人,也來得了醫治。這是聖靈的能力。禱告很重要,聖靈的工作就是神的工作,聖靈的能力就是神的能力,在神凡事都能,包括家人信主。

             口才與膽量

         保羅常請求各教會為着他與同工們傳福音的工作代禱,例如弗6‧19-20「也為我祈求,使我得着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祕,並使我照着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

這種代禱是大有價值的,我們向家人傳福音必須禱告藉聖靈的能力作見證;若不倚靠聖靈的能力,而只靠自己的口才、知識、經驗,必難收效。

為主作見證不是去證明我們能夠為神作什麼,而是要證實神能夠為我們作什麼。那些想藉傳福音標榜自己的才華的人,根本不知傳福音為何事。聖靈的能力給傳道者口才、膽量與忠心。

聖靈的能力也彰顯在神的引導上

徒16‧6「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

v.7「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

後來保羅從異象中知道神要引導他們到馬其頓傳福音給那裏的人聽。

我們向家人傳福音,要求聖靈的引導,以致我們能選擇適當的機會,適當的對象,參加適當的聚會,聽適當的講員講道。

聖靈的能力還有其他方面的彰顯,不一一詳述,重要的是要知道我們傳福音,無論向家人或外人都必須懇切禱告,藉倚聖靈的能力,粉碎撒但的作為,才能有成效。有時撒但藉苦難來攔阻福音的工作,有時引誘傳道者貪愛世界離棄事奉,有時藉鬼附的人或行邪術者破壞福音事工,這一切困難會賴禱告才能勝過,傳福音的工作有如從魔鬼手上搶人,靠我們自己的力量一定不是魔鬼的對手,我們禱告,禱告,再禱告,聖靈就會工作,人就從魔鬼手中得釋放。

(2)    現在講些見證來彼此勉勵:

(a)      倪柝聲先生曾提名為140個未信耶穌的人祈禱,求主拯救他們。有的人上午祈禱,下午就信主得救,過了十八個月(年半),只有兩個人沒有得救。我們當將家中所有尚未得救的人,以及親戚朋友,一一提名禱告,深信神必有奇妙的作為(造故p.36)。

(b)      造故p.35 未聽道能信主(哥哥)。

(c)      有一位基督教非常有名的人物是因母親的禱告促成他信主的(活p.15)。大佈道家Torrey博士年青時放蕩不覊,導至墮落到難以自救。他在一間酒店中拿出手槍,準備自殺,但忽然他記起母親為他祈禱的詞句,竟然取消自殺的念頭,反而決定向神悔改,信靠耶穌為救主,結果成為神所重用的僕人,Torrey的母親的代禱不是白費的。

(d)      如果有人問:我們為家人禱告要多久,他們才會信耶穌?我不知道,倪柝聲先生上午代禱,有的人下午就信了主,過了年半,只有兩個人未信主。

i.      造故p.35(21)慕勒

ii.      活62下,寫「聖經真理百課」的杜永嘉先生經過十七年禱告,傳講福音,他的父親才信主。

iii.      活62下,又有一個人吸毒犯罪,走入歧途,他母親日夜不斷為他禱告24年,後那個兒子悔改信主,並且成了傳道人,我們禱告,神就賜我們出人意外的平安與結果。

iv      我有一位神學的同學,姓鄧,他多年為祖母得救的事禱告。後來他往美國教會中服事主多年,有一次他特別為了祖母得救的問題返港,在那個月內盡力向祖母講解福音,結果祖母信了主,他快樂輕鬆地回美國去繼續他的事奉。

         我佩服他專程由美國返港向一位老人家傳福音,他多年的禱告蒙主應允了。

v.      我太太的一部份家人仍在中國大陸,她的三姊夫本來是極力反對宗教的人,但因師母的母親(外母大人)18年不斷為他得救的事祈禱,在十多年前,己在大陸信了主。

vi.      我的一位老師,建道神學的謝老師,她為母親禱告了十五年,她的母親才信主。

我們要為家人信主的事祈禱多久呢?相信路18‧1是答案:「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我們要不灰心一直禱告下去,10年,20年,30年,60年,在有生之日不灰心的禱告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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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家人信主(二)

小引:今日我們繼續講「領家人信主」

 

上次我們講述:

(1)     領家人信主有時實在不易,但我們仍要屢敗屢試,不要洩氣說:「絕對沒有可能」。

(2)     徒16‧31「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句話是指全家人信耶穌全家人得救,而不是指一個人信耶穌,全家至終會得救。

(3)     如果我們真的相信地獄的可怕和痛苦,我們才有拯救家人的強烈負擔與心志。如果我們有神愛世人的心腸,我們才肯付代價領家人歸主。

       昨天下午成人團有個佈道會「永恆的福音」,有幾位弟兄姊妹帶了父母親來聚會,有人決志將來要享永恆的福樂,卻沒有人決志相信耶穌。還有一些中國的傳統宗教思想妨礙我們的父母信主,求主開他們的心眼,求主賜他們勇氣在家族親友中承認主。

(4)     我們傳福音的努力一定有魔鬼的魔力從中作梗,必須藉聖靈的能力粉碎魔力,因此我們必須為家人的信主禱告,再禱告,不灰心地禱告。一年,兩年,十年,二十年,五十年,六十年,有些為家人禱告了很久,然後家人才信主,那些見證激勵我們要不灰心禱告下去。

 

現在我們繼續講。

 

一.         優美的基督徒生活見證

1.      向家人傳福音要有成效,基督徒必須有優美的生活見證。好的品格可能勝過千言萬語,重要過傳福音的技巧,勝過一百個苦勸。

2.      主耶穌教導他的門徒說:「他們是世上的光……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燈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但願我們信主的人的好行為,照亮一家的人。

3.       見證1:在馬來西亞有個曾參加殺人組織的青年人信了主,他問林克己牧師應該如何向家人傳福音。林牧師說:「你不必向家人提說你信主的事,你只要按照聖經的教訓在家中生活,他們便會來問你。」果然在兩星期內,他改變了的生活使家人大感詫異而問他改變的原因,於是他便有機會把福音的好處向家人講述,結果帶領了多個家人信主。

4.       見證2:下面這件事也發生在馬來西亞。有一個年青的富家女,本來脾氣極壞,信了主之後,性情方面,判若兩人。家人甚感詫異。但知道因信耶穌所致,有些反對。在她生日之時,她父親應承她說:如果她肯不信耶穌,他就送她一部名貴的汽車作生日禮物,但她寧願有耶穌不要汽車。她這種愛主不愛世物的見證,結果感動了父母信主。

5.       在帶領未信主的配偶(丈夫或妻子)信主的事上,品格亦佔了重要的地位。彼得勸那些有未信的丈夫的信主的太太們說:「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不違真理的事),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髻、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以裏面存着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願我們作妻子的珍惜神看為極寶貴的事。

信主的丈夫想帶領未信的妻子信主也同一道理。

福故p.418-419 ,510,壞裁縫變成好丈夫

6.       做父母的要帶領兒女歸主也當注意自己的品格。若生活中充滿不義、亂發脾氣、任性、驕傲、嫉妒、不誠實、貪心、好色,兒女都看在眼內。做父母的若常常向子女們無理取鬧,以老賣老,激怒兒女,惹兒女的氣,會使子女反感;有時這種反感也投射到父母所信的信仰方面,對那種信仰產生反感,他們若因此不信主,就是父母妨礙他們得永生,成了他們的絆腳石。做教會領袖的,要特別留意這個問題。要做教會的長老,神有這樣的要求:「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為長老)。」多1‧6  神要求長老們的兒女信主,不任性,若長老的家庭見證欠佳,恐怕難以達到這種要求。

7.       不少基督徒都是主觀很強的人,信了主之後,一點沒有改變,並且變本加厲;做了教會領袖,這方面的表現更差。主觀強有時反影一個人的自私,美其名為「原則」。一個基督徒在家中若自私,很難領家人歸主;肯多一點自我犧牲的基督徒會得家人多些尊敬。比方,你要帶未信家人參加一個佈道晚會,家人要食雲吞麵作晚餐,你卻堅持要奇脆雞,可能因此不歡而散,結果傳福音方面就「走雞」了。保羅說:「我雖是自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19, 22, 23)

向喜歡雲吞麵的人,我就作雲吞麵的人;向喜歡奇脆雞的人,我就作奇脆雞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弟兄姊妹們,在向家人傳福音的努力上,我們曾否應用過這遷就別人、自己吃虧的原則,總要救些家人?

8.       徒2‧47「……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耶路撒冷初代教會有愛心,他們持守主道,有優美的見證,得未信眾民的喜愛,這件事吸引不少未信的人信主,天天加入教會。如果我們基督徒家中的生活見證令家人厭惡,相信必有礙家人歸主。

 

二.         「傳」的重要性

1.       有些基督徒在家中有相當好的生活見証,他們以為單單這樣就可以令家人歸主。其實他們忽略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就是福音是需要傳揚、傳遍的,美好的生活,只是為傳揚福音鋪平道路。

2.       徒16‧32「他們(保羅與西拉)就把主的道,講給(禁卒)和他全家的人聽。」保羅、西拉把主耶穌拯救世人的道──就是福音向獄卒與他的全家講解。

保羅、西拉獄中讚美唱歌的喜樂見證有鋪路的影響力;地大震動,監門全開,囚犯不逃的神蹟也有鋪路的影響力。但那些事情不會使獄卒與其家人明白救恩是什麼一回事,所以保羅、西拉必須向他們講解救恩,結果他們全家相信,全家喜樂。

「傳」這件事是絕對不能忽略的,否則會功虧一簣。

3.       保羅在羅馬書第十章講明「傳」的重要性:(羅10‧14, 17)

v.14「然而……人未曾聽見衪(耶穌),怎能信衪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v.17「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特別注意這兩句:「信道是從聽道來的」。「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每一個信主的人都要訓練自己成為一個識得傳講福音的人。

4.       向家人傳福音,向全體一齊講有時可能不太適當,不太方便;可以嘗試逐個講,逐個擊破,特別當家中只有你和另一個家人的時候。

5.       在保羅的時代,傳遞信息,主要靠口傳、書籍文字很昂貴,教育也不普及。我們生於廿世紀的基督徒比保羅時代方便多了,我們傳遞的方式可以多元化:口傳、寫信、福音單張、福音小冊,福音性錄音帶、錄影帶、書籍,福音性電影,佈道性聚會、話劇、幻燈片。

只要我們有心志要傳,總可以找到途徑,願主給我們智慧選擇方法;重要的是未信的家人必須接觸福音,明白救恩是什麼,怎樣才可以得救。

6.       有些弟兄姊妹與家人的關係相當疏遠,這樣對傳福音的機會會減低很多,要嘗試增加與未信家人接觸的機會。

How to Give Away Your Faith(把別人介紹給主)一書的作者李德說(p.53)他認識一位做祕書的姊妹向神立志要改變她自己的態度。她在一間公司辦事已有八年半,每天中午,其他職員們一起吃他們各自帶來的午餐,她卻總會過到另一個地方一面吃自己的午餐,一面讀聖經,她不願意被那些同事們談話中的污言穢語所玷污。後來她漸漸了解這種遠避的態度是永遠沒有機會為主作見證的。由於這個救同事的動機,她立志放棄遠避的態度而開始加入他們中間,(當然不是同他們一齊講污言穢語)。六個月後,她極快樂的告訴李德先生:在那六個月中她與同事們談論福音的機會遠較以前八年為多。

弟兄姊妹們,主耶穌常與稅吏、妓女、下層人物為伍,為要使他們有機會接觸天國的福音。

如果我們未信主的家人喜歡打麻雀,我們會否怕站近雀枱被它沾污了,你應該拒絕與他們一齊賭博,卻不應怕那張麻雀枱,你疏遠他們,向家人傳福音的機會就減少了。不信主的人打麻雀將乃是極平常的事。

向人傳福音,要有接觸點,與家人疏遠,接觸點就渺茫了,傳的機會也大減。願主賜我們智慧,增加我們與未信家人的接觸點。過多時間留在教會的弟兄姊妹恐怕接觸家人的機會也不夠。我們會花大量時間精力去救別人,卻往往忽略最接近我們的人。

 

三.         向家人傳福音的方法與技巧

1.       首先我們要強調:方法技巧在傳福音這件事上不是最重要的,禱告得聖靈的能力最重要;有負擔也十分重要;有美好的生活見證也是重要的。

相信初代教會的信徒未上過什麼個人佈道課程、三福等,他們只靠禱告,憑熱心去傳福音,便帶領多人歸主。

2.       但方法與技巧並非沒有用的,當我們將方法、技巧、工具配上禱告,神就用那些方法、技巧、工具作為施恩與人的媒介。正如昨天成人團用一套「錄影帶」傳福音,誰說「錄影帶」沒有用呢?

3.       各種方法、技巧、工具的探討:

(a) 今日有不少懶惰和怕麻煩的基督徒,多翻一兩節聖經就埋怨,吃午飯時就向弟兄姊妹就這事發牢騷。揀單張,取單張、小冊子覺得麻煩;借錄音帶 - 要錄音機更覺麻煩;借錄影帶 - 要用錄影機更不願動;我們的懶惰嫌麻煩有時會誤了家人的靈魂。

(b) 有時,當你看到一篇佈道性的文章,你覺得特別適合某個家人的需要時,勿懶惰,拿那本書去影印一份,帶返家中給那個家人看(例:有個兄弟在大學讀生物學,那篇文章談述進化論),聖靈藉這刊物動善工,那位兄弟就可能信主。

(c) 中國內地會的創辦人戴德生先生在十五歲那一年借了一本書來看,書中夾了一張單張,題目是「基督已完的工作」,他看了這張單張就決志相信了耶穌。戴德生先生在中國內地傳福音,為主做了很大的工作,誰料到一張小單張能產生這樣大的果效?你曾否拿單張回家給家人看?親手遞數張給他,追問他有沒有看。

        親友在外地的,聖誕節寄咭時有沒有想過夾幾張單張,禱告後寄出去?

4.       照我所知,不少弟兄姊妹曾用錄影帶向家人傳福音,有少數因此接觸福音而願意信主,家中沒有錄音機的弟兄姊妹(或壞了)肯出些錢(當奉獻)買部錄音機?

5.       我們教會有不少福音性錄影帶,應該多些利用。

6.       我時常到老人院探我母親,我發現有位六十多歲,身體健康的老人很喜歡看書,我帶給他看的書,他都看了。如果我們家中有喜歡看書的家人,千萬不可因嫌麻煩而放過了機會。記錄已送過的書、小冊、單張、錄音帶、影帶,以免重覆。向弟妹:用故事書、暑期活動班、團契等;有些家人可能對話劇、電影有興趣,不要吝嗇少許金錢。

7.       曾有人作過調查發現,因參加教會的主日崇拜而信主的人,比因參加佈道會而信主的還要多。如果我們一次又一次邀請家人參加主日崇拜,他們對主道的認識會加深,日後可能決志信主,主日崇拜是應該好好用來領家人歸主的機會。

8.       現時我們教會在向家人傳福音方面有個互相探訪的工作在進行着,由於向自己的家人傳福音有時感到困難和不便,所以希望其他弟兄姊妹組隊到自己家中探訪,與家人建立友誼傳福音,求主大大賜福這項工作,各禱告會應記念這工作,也希望更多弟兄姊妹參與這項聖工。

9.       做父母的要留心一件事,當子女幼小時就要向他們扼要地講解救恩,帶他們返教會參加兒童崇拜、主日學、團契,使他們接觸神的道,讓他們自小就信耶穌得救恩。

在生活中隨時隨地用真理教導他們,自己也必須以身作則顯出好見證。
兒女到了十二、三歲左右就可以開始學習參與主日崇拜。

10.    教會要盡量為弟兄姊妹提供佈道性聚會(外間)的日期、時地,弟兄姊妹們要留心這些佈告、海報,抄下資料,禱告、邀請、帶同家人赴會,多撒網就有多收獲的機會。

11.    家庭聚會。

12.    勿忽略栽培初信的家人,栽培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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