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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稱義(學道班)
讀經:弗2:8-10
1. v.8「得救」:即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永遠的「滅亡」乃指永刑。(太7:13-14;太25:46)
2. 得救的方法:
a) v.9.「不是出於行為」:包括善行(對得住天地良心)和各種宗教禮儀。苦修:跪上崑崙山。
b) v.8.「並不是出於自己」:人有傾向想靠己力得救,例如靠行善、靠苦修、靠作法、靠禮儀、靠良心(形形種種),靠自己的方法除罪 - 獻祭。 其實人不能自救,喻:浮沙,必須賴外力來拯救人,浮沉在罪惡的浮沙之中不能自拔,沒有一個人沒有罪,所以都需要救主。
c) v.8人得救(得永生)是靠「恩典」。就是神賜給世人的救恩,「恩典」的含意即是「白白得著的好處」,非因一個人的工作或功勞、善行、禮儀,純粹是神說給人的大禮物(約3:16、弗1:5-8)
d) v.8「也因著信」,神有恩,但神並不強迫人接受他的恩,他力勸人要接受他的恩,自由意志與機械人之別,「信」就是接受(約1:12)只有那些肯接受神的救恩的人才得救,拒絕的卻要滅亡。
3. V.10
a) 接受耶穌作救主的人,神差聖靈住入他的生命中,使他成了新造的人 ( 林後5:17 ) 所以說信的人是神的「工作 - 新造的人」(弗1:13-14)。
b) 神救我們除了叫我們得永生之外,尚有一個重要的目的,神要我們在世上為他而活 - 行善 ( 不是人的標準,乃是神的標準 [提後3:16] )。
信了耶穌,得了永生的人應該照神所指示的去行善,但一個人得救不是藉自己行善,禮儀(行為、自己)。得救而是本乎神的恩(基督的血) (外力,浮沙),因著信 - 接受 ( 接受基督作救主。接受了基督作救主,才有聖靈內住於生命中,成為新造的人,這樣才有力量勝過罪惡 )。這一點與其他教主(教人為善) 的宗教很不相同。( 教主-可以有罪:人誰無過,有過能改,善莫大焉 )。
但救主自己必須完全無罪,並且是神 [因一「人」只能代替另一「人」,而不能救萬人] 。自己在浮沙中,如何能救其他在浮沙中的人。「救主」與「教主」的宗教很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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