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固人與軟弱人
羅14
小引︰沒有兩個人是完全相同的,即使是孖生兄弟。沒有兩個人一切的意見都是完全相同的。
1. 有些事,基督徒的看法是應該一致的,例如大家都會同意因信稱義、耶穌具有神性、耶穌為童貞女馬利亞所生、耶穌會再來、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得永生或受永刑,神不喜悅人女扮男裝,男扮女裝。神禁止他的子民占卦、相命、交鬼、行巫術等等。基督徒對於這些基督教信仰的看法應該是一致的,因為有聖經明文的記載、論述或說明。如果有些人的意見與此不同,基督徒的立場會是︰為真道竭力的爭辯。
2. 另一些有關道德倫理方面的事,基督徒的意見、看法也應該是一致的︰
i. 神是公義、聖潔、信實、慈愛的,因此不公義、不聖潔、不信實、不慈愛的事都是不對的。
ii. 貪戀別人的房屋、僕婢、牛驢、妻子、丈夫、田產是十誡禁止的。
iii. 作假見證陷害忠良是極不道德的。
iv. 一個欠了債,有力量償還,卻故意不還,聖經說他是惡人。
v. 同性戀是神憎惡的。
vi. 耶穌說︰「是就說是」。
vii. 重富輕貪和偏待人是神所責備的。
viii. 看見婦女動淫念就是犯了姦淫。
ix. 恨人就等於殺人。
基督徒在這些事情上的意見和看法相當一致,因為聖經對這些事有明確的意見和指引。
3. 還有一類的事情是與信仰、真理和道德完全無關的。基督徒對這些事情有不同的意見是很自然的事。例︰要到那一間餐廳吃午餐?飲茶的時候要叫蝦餃,還是「燒賣」?房間要油乳膠漆還是貼牆紙?用什麼顏色?教會旅行要往麗都灣還是蝴蝶灣?
這一類事情不涉及信仰和道德的問題。在教會中通常由表決或少數服從多數來解決。但這一類問題仍有可能產生糾紛,有些人過份主觀、過份好勝,他們會不擇手段要去嬴出,就像有些不良份子收買球員打假波那樣。打波本來不涉及信仰和道德,但打假波就是不道德。運動不涉及信仰,但運動員自己作弊就不道德。
(i) 還有一些事情是聖經沒有明文說明可否,但卻可根據聖經教訓的原則而知其好壞的。例如︰聖經沒有明文說不可吸煙,不可吸毒,但聖經卻說過︰「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以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6:12)。毒品與香煙對人身體無益,並且會嚴重地使人上癮,使人受轄制而欲罷不能,所以不對。
(ii) 又例如聖經沒有明文說可以不可以在卡拉OK,所以以前錫安青少年中心也為人預備卡拉OK音樂;但到外間的卡拉OK唱歌又如何呢?與不信的朋友齊唱些歌詞不雅和淫褻的流行歌神會喜悅嗎?如果夜夜笙歌不單止浪費大量時間、金錢、精力,又與「愛惜光陰」「不可醉酒」的聖經教訓有違。那麼,幾個弟兄姊妹邀請一兩個未信主的朋友一齊去唱些基督教機構出的歌,藉此傳福音又如何呢?基本上並沒有違背真理,不過先要看清楚卡拉OK的走火通道的指示。
4. 羅14章提供了另一類的意見不同的情形:不同的基督徒對某些與信仰有關的事情的看法持相反的意見︰有些基督徒的良心認可的事,另一些基督徒的良心則認為不可。要強調一點的是,在羅14中認可的一方的決定是合乎聖經教訓的,認為不可的一方的決定事實上是過份顧慮的。此外,還有一些與信仰、道德有關的事,正與反的意見似乎都有經文的支持,不容易斷定誰是誰非。例如:墮胎一定錯嗎?避孕是錯或對呢?這一類意見的不同亦可以在社會和教會中產生極大的糾紛不和睦。在羅14:1至15:7保羅教導基督徒如何處理這一類意見紛歧。由於我們幾乎一定會遇上同類的問題,所以保羅的意見實在值得我們關注和聽取。
羅馬教會中有猶太人基督徒,也有外邦人基督徒,後者會佔多點,羅馬教會為了食物和守日的問題出現了糾紛和不和。意見的分歧不全部是猶太基督徒與外邦基督徒的分歧,也可能是猶太基督徒與猶太基督徒之間的分歧、外邦基督徒與外邦基督徒之間的分歧。
「食物的問題」:沒有清楚說明是什麼問題,或許是
廟中祭過的肉。有些猶太基督徒不吃;以前常獻祭給假神的外邦基督徒也可能不肯吃。
猶太人根據舊約經文,有些食物認為是不潔淨的。
或者另有原因,當時的羅馬教會的基督徒都很清楚。
只吃蔬菜(v.2)︰應該不會是為了不殺生(佛教)。
「守日的問題」:
安息日︰猶太人基督徒不是將守安息日為得救的條件,而是因習慣了。
主日( 聖日,像守安息日那樣守 )。
聖餐日。
某些特別節日 。
他們為這兩件事起了劇烈的辯論,繼而互不接納,彼此批評、論斷(審判),又有輕看異己和使人靈性跌倒的惡果,正中撒旦的下懷,非常不幸。
現在我們簡單地看看這些經文。
(A) v.1「信心軟弱的」︰這裏所講的信心不是指得救的信心和信心大小的信心,而是指那些「只吃蔬菜」和「看這日比那日強」的基督徒的情形說的,他們的良心認為不可吃某些肉食;他們的良心認為這日比那日強,所以他們沒有信心吃某些肉食,也特別重視某些日子。他們的「軟弱」是對真理知識方面的認識不正確、不足夠。
(B) v.1 「你們要接納」︰堅固有真理知識的基督徒有不接納「軟弱」基督徒的傾向,信心軟弱的基督徒也一樣有排斥、批評信心堅固的基督徒的傾向。排除異己是人的劣根性。
(C) v.1「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是否百物都可吃?是否日日都一樣重要?這是軟弱信徒的疑惑。堅固的人與軟弱的人強烈爭辯的正是這些問題。保羅的提議「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各人說明自己的立場就夠了。堅固人可能根據聖經辯嬴,但通常並不能立刻改變軟弱者根深蒂固的看法。這類問題需要時間去糾正。如果堅決要立刻糾正就會產生不和睦的惡果。
(D) 「喫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輕看」的原因是認為不吃的人沒有聖經知識,比自己差「一皮」,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唯愛心能造就人。輕視的態度是一種令人受傷、沒有愛心的態度。
(E) v.3「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論斷」就是審判,不吃的人會判決吃的人為不屬靈,吃不應該吃的東西。
(F) v.3不可輕看,不可論斷的理由是「固為神已經收納(接納)他了」
他已經信了耶穌,成為神的兒女,所以是神接納的。
v.6這種對神的敬虔態度是神悅納的。
神不是根據我們吃什麼,不吃什麼,守日或不守日來接納我們的,而是根據我們是神的兒女和對他的敬虔順服來接納我們。
神接納吃的,也接納不吃的,那麼吃的和不吃的有什麼理由互不接納呢?讀15:7
(G) 不應彼此論斷審判的另一理由是我們各人都不是別人的主人,別人不是我們的僕人。
v.4喻︰如果你有一個菲傭,你關注的,是你自己的菲傭煮餸是否合你口味。至於在香港的其他幾萬個菲傭,他們煮得好唔好,有他們的主人去處理,不由得你來過問(要過問就會好唔得閒)。基督徒在教會中,若喜歡過問和干預一些與真理和道德無關的事,他就會好唔得閒,別人也會好唔得閒。
每一個基督徒的主人是主耶穌,沒有一個基督徒是其他基督徒的主人。一個基督徒審判另一個基督徒,判決另一個基督徒,是越權的做法,以自己為神。只要主耶穌才有資格審判和處置他自己的僕人。
「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站住」表示沒有做錯事,「跌倒」表示做錯事、靈命倒退、犯罪等。一個基督徒的靈性站住或跌倒不應由其他基督徒來論斷,而應由他的主人(神)來處理。事實上,神的確會處理這樣的事。神會讚許賜福予站住的僕人,處罰管教跌倒的僕人。其他基督徒無權過問審判和刑罰的事。
(H) v.4「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堅固人可能認為軟弱人不認識聖經真理,會影響他靈性軟弱跌倒,難道他的主人耶穌不關心他的靈性嗎?主耶穌能使他至終明白真理而站住。
軟弱人認為堅固人不屬靈,但他們的判斷比主耶穌的判斷更正確嗎?難道主耶穌不關心他的僕人屬靈不屬靈嗎?難道主耶穌不能保守他的僕人們,使他們站住嗎?所以判斷和處置的事,還是交給主耶穌罷!
(I) 讀v.5-6。v.1-2「軟弱」兩字表示那些基督徒在真理知識的角度言,是軟弱和有錯誤的,但是從良心的角度而言,他們是做得對的。
v.5 「意見堅定」就是有信心,不疑惑地去做。若有疑惑,就是意見不堅定,也是缺乏信心(信是正確或不正確;良心問題)讀v.23
(J) v.6「因他感謝神」。真誠的感謝乃是表示沒有疑惑和有信心,相信所做的事合乎神的旨意,是順服神,是為主而作,所以才能真誠地感恩。有時基督徒會為着一些他們有疑惑、甚至知道是錯的事感謝神。譬如拿一個比較極端些的例子,四個基督徒開枱打麻雀,用禱告開始:「神阿,感謝你,讓我們今日有機會在四方枱上有主裏的交通。」我們能責誠他這樣感謝神嗎?
基督徒要凡事謝恩,一件事是否合乎神的旨意,往後可以用能否真誠、無疑惑地為那件事感謝神而量出來。
(K) v.7-9
一會兒有聖餐,我的聖餐經文就是這三節,現在「講埋」。
這三節聖經可以作所有基督徒的人生觀,或說人生中行事為人的總原則︰
不為己活,不為己死
為主而活,為主而死
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主和主的真理成為我們人生的中心。
v.9中的「死人」︰已死的信主人士。
主耶穌為基督死和復活的至終目的,是要基督徒為主而活,為主而死,一生作主耶穌的忠心僕人。
v.7-9 這種生活態度和上文的食物和守日有何關係呢?關係在這裏︰就是吃的人和不吃的人都可以因為要為主而活而吃或不吃。這正是神悅納的為主而活的生活態度。
(L) v.10-12 保羅在此提出不可彼此論斷的另一個理由
第一理由︰神所接納的,我們也該接納;
第二個理由︰神才是每一個基督徒的主人,只有神才有資格處置他每一個僕人今生現在的屬靈景況;
第三個理由︰強調神是世界終結時基督徒最終的審判官,所有基督徒要向神跪拜,然後站在「神的(審判)台前」為生平所有的言行在神面前說明、交待和承認,沒有任何人能隱瞞任何事情。神可能要對一個說︰某年某月某日某時你為那塊黑椒牛柳謝飯時,你是言不由衷的,因為你一向認為不應該吃這些肉。到那時,一切隱情,一切背後隱藏的動機都要揭露出來。
一個人對別一個人的審判往往有錯,因為我們不是無所不知的,背後的動機和隱情可能是我們有生之年也不會洞悉的。不要等,神的台前,這一切問題都有解決,這件事提醒我們今日審判和惡意批評弟兄姊妹是不通容的;今日輕看弟兄姊妹也是不通容的。
因為神是最後的審判者,每個基督徒都要向他交賬。今日我們無權要求弟兄姊妹向我們交賬。神沒有授權給我們審判他人。這件事也提醒我們今日要憑愛心的動機行事說話,今日佔一時之便宜,但到神的台前必要受永遠的虧損。如果神憐憫我們,今日就已經用管教來逼使我們放棄邪惡的生活方式,我們就要立刻感恩,糾正和真誠地悔改。
(M) v.13-23「不可使弟兄跌倒」這個大題非常恰當:
v.13「放下絆腳之物」︰就是使他跌倒,靈性倒退或受虧損,或犯罪得罪了人,得罪了主。
現在我們來看一看「輕看弟兄姊妹」會怎樣使人跌倒︰
a. 「輕看弟兄姊妹」會使他人內心受傷,是沒有愛心的行為,本身已經犯罪跌倒,這是令自己趺倒。
b. 「輕看弟兄姊妹」會激怒弟兄姊妹,產生不知睦、報復、不擇手段等不良效果。許多人會因此犯罪跌倒。
c. 有些軟弱的肢體會因堅固肢體的輕看、聳恿、強逼而存着疑心去吃肉、去停止守日,結果良心不安(憂恐、痛苦)。v.15「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着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你的食物叫他敗壞。」
基督藉着死(大愛)使那軟弱的肢體得救,堅固的肢體不可藉一塊肉敗壞了軟弱肢體的屬靈生命,叫他跌倒、內咎、犯罪;這樣,堅固的肢體也是犯罪了沒有愛心的罪,一樣是跌倒了。v.21
如果軟弱的肢體批評論斷堅固肢體吃肉、不守日、不屬靈又會令人跌倒嗎?情況稍為沒有那麼嚴重,但一樣有些可能。
辯論和論斷會產生不和睦,使雙方的靈性都受虧損。
所以保羅在v.1和v.3提議︰要接納,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喫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
(O) v.14(讀)v.20中「凡物固然潔淨」,保羅把自己列在堅固人那一邊,v.14和v.20正是堅固人的信念。在15:1保羅說︰「我們堅固的人」,再次把自己列在堅固的基督徒那一邊。
v.16「你的善」︰就是指這正確的真理知識而言的。但這正確的知識 - 一件好事,若濫用了,也可以被人批評為壞事,何等不值呢?v.13「定意」︰決定不那樣絆倒弟兄姊妹。
(P) v.17-19 (讀)
在神的國中,在教會中,吃不吃某類食物,守不守某一日、某幾日都是次要的事。最重要的事是公義、和平、和睦,並聖靈所賜的喜樂(註︰若有紛爭,有輕看、批評、論斷,喜樂就一定不可能存在了。)公義(Righterousness,一切在乎神旨意;神看為正的事)與和睦能建立德行和靈性。讀v.18-19;15:2
教會不應拘泥於一些無關宏旨的小事或次頂的事而應該重視、公義、和睦、愛心和建立德行的事。讀v.15:2。有這幾樣才有聖靈的喜樂,才為神人共悅。
耶穌曾指責法利賽人犯一種大毛病:(太23)「蠓蟲濾了出來,駱駝倒吞下去。」蠓蟲很小,法利賽人飲水時濾出;駱駝︰龐然大物。耶穌的意思是︰你們看重小事,卻忽略了大事;大小不分,本末倒置。什麼是大事呢?就是公義、憐憫(愛心)、信實。教會切不可因小失大!
(Q) v.20「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保羅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但叫他生長的是神自己。基督徒的得救和靈命成長乃是神生命的工程。神達立了這些工程,基督徒不可因一塊肉,一個日期,一場波或其他次要的事拆毀了神的這些建立。讀v.21。
(R) v.22也是頗重要的一節。「沒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喜,就有福了」
堅固的信徒深信肉可吃,日日都同樣重要。星期一與星期日同樣重要而不守日。他們一點不因此而自責。他們的行為也是神悅納的。(v.6)堅固的基督徒絕對不應因軟弱的基督徒的看法而改變自己正確的看法去遷就他們。例︰一間有六百人的教會可能有十六種或六十種軟弱的看法。如果堅固人要改變自己堅固正確的看法去遷就軟弱不正確的看法,他一定會很快痴線。
堅固人會在神面前堅守自己的信念,但同時卻不會輕視、聳恿辯論或強逼軟弱的肢體立刻接納和實行自己的信念,並且他會在可能引致軟弱的肢體跌倒的情況之下,寧可自我犧牲而不吃肉。(15:1)
耶穌基督因為要救罪人,使罪人得救得益、得着建立而自我犧牲了(上十字架),堅固基督徒為了軟弱的肢體而少吃一塊肉又算得什麼呢?堅固的肢體不好用屬自己的自由,要顧及軟弱肢體的良心而作出自我犧牲的行動。這才是愛人之道,但他內心不必放棄那正確的信念。
(S) v.23這一節絕不可遺漏。「若有疑心而喫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如果我認為飲咖啡會得罪神,而我竟然去飲咖啡,並且一日還飲四杯,就等於故意去得罪神。那麼我飲咖啡就會真真正正地成為我一種極之嚴重的罪。
飲咖啡只是一個例子,其餘可以類推。
注意,保羅並沒有刻意去糾正軟弱基督徒的看法,他非常尊重基督徒的良心。但是如果軟弱的基督徒是聰明的話,難道他們看不出保羅是站在堅固人的一邊嗎?難道他們還要一生一世維持他們軟弱的看法嗎?永遠軟弱並非好事啊!保羅有信心這些「軟弱」肢體有一天會成為堅固者,可以自由地在自助餐席上與堅固的基督徒交通,並享用一切的肉食。目前他們自己可以決定不吃肉,但也不要托批評其他吃肉的肢體,這樣教會才有和睦。
(T) 今日教會有那些事情類似羅馬教會的吃肉與守日的有關信仰的問題,卻可以按照各別基督徒的良心去各自行事的呢?讓我們來齊想一下︰
1. 基督徒可以跳社交舞嗎?青少年中心的基督徒對這問題大概不大。
2. 主日崇拜時可否穿牛仔褲或短褲(特別是姊妹們)︰深恩堂。
3. 如果主日崇拜的男講員不打呔,女講員不穿裙,你能接納他嗎?打煲呔又如何?
4. 基督徒的頭髮,男的最長可以多長?女的最短可以多短?曾有一位牧師因兒子的長髮而與教會的執事爭辯。留鬚有沒有問題?耶穌不也是有鬚的嗎?
5. 基督徒結婚對呢?還是守獨身更屬靈?那一種是堅固的看法?
6. 為了抽居屋而把婚期提早對嗎?
7. 基督徒在婚姻註冊處行婚禮而不在教堂中是絕對錯誤嗎?那節經文這樣說?
8. 若有基督徒與天主教徒結婚,我一定不去觀禮。要尊重他,但也不要論斷去觀禮的。
9. 聖經問答比賽是為了比賽而讀經,所以不屬靈,因此我不參加。(深恩堂實例。)我們要尊重這位肢體的看法,好在他也不反對別人去參加,沒有攪事。
10. 結婚時,基督徒新娘跪着向奶奶遞茶的儀式等於跪拜偶像,所以絕不可以。
11. 基督徒結婚時,不信的父母為他擇吉日,一定要堅推嗎?
12. 基督徒結婚時,父母一定要為親友預備雀局,基督徒要堅決反對到底嗎?
13. 喪禮中或掃墓時,向先人鞠躬以示尊敬是否與拜偶像、拜邪視,拜祖先相同。
14. 崇拜中唱詩拍掌、做手勢、全身搖擺會否不合神旨?領禱的人硬性規定所有參與者做手勢、搖擺,會否逼使一些基督徒因此內咎跌倒。如果因搖擺得太劇烈而跌倒受傷,那是另一個問題。
15. 旅遊時是否要刻意安排不遇主日,以免影響崇拜,可不可以入廟參觀?
16. 可否勉強一些不願拍照的基督徒拍照?
17. 基督徒在筵席中飲一點酒可以嗎?
18. 與天主教在救濟或賑災的事情上合作可以嗎?如果不可以,在天主教學校教書的基督徒老師、讀書的基督徒學生、在天主教醫院做護士的基督徒姊妹,是否應立刻辭職、退學?
19. 禮拜堂中可攝影嗎?可開賣物會嗎?青少年中心教會沒有此問題,因為我們在禮堂中打乒乓球、跳土風舞!
20. 基督徒當兵殺人可以嗎?
21. 可否到賽馬會診所看病?在佛教醫院留醫?這樣是否等於認同賽馬是對的,佛教是正確的宗教。用賽馬會的錢作社會服務可以嗎?
22. 基督徒可否避孕、節孕、墮胎?(天主教與基督教的看法已不一致,基督教之內的看法也很不一樣。)
23. 基督教機構賣旗籌款,步行籌款,是否有違聖經的真理?
24. 如果有姊妹參加選美,教會會否因此分裂?
25. 浸禮最正宗,洗禮可否被接納?
26. 在有四面佛的地方吃泰國菜有問題麼?
27. 若姊妹搽手指甲油,會否被十手所指?
28. 唱新潮聖詩會否不屬靈?
29. 藉青少年中心的活動來傳福音是否太世俗化?
30. 你如何看安樂死?
31. 不戒煙可以信耶穌嗎?
金句︰14: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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