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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信稱義,而非靠行為稱義(一)

小引:基督教信仰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教義叫作「因信稱義」。這個教義,乃是聖經,就是神的話清楚的教導,我們必須明白這個不難明白的教義,才會信耶穌信得正確。

1. 請看提後1‧9「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

神使我們得救,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不是按我們自己的行為。「行為」包括自己的善行或守宗教教規、禮儀、憑良心行事等。

我們得救乃是按神的旨意(purpose)和恩典。「恩典」是什麼?「恩典」就是我們不配得的好處、禮物。羅馬書對「恩典」有這樣的解釋:(羅4‧4-5)「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工作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這就是恩典:不必「作工」的。)人得救蒙神稱義,不是靠自己去行善或守教規、禮儀來賺取救恩(事實上這樣作也絕對無效)。人得救不是靠人自己的行為而是神白白賜給人的恩典,那些肯相信和接受這恩典(禮物)的人就得救。那些想靠自己行為而不肯接受神的恩典信耶穌為救主反而不能得救。

約3‧16「……衪的獨生子賜(送,白白給我們作禮物,不是靠我們自己作功、行善、禮拜)給我們,叫一切信(接受耶穌為罪人的救主)衪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即得救)。」禮物不必靠工作而得。

2. 派E1-8(H) F6-1-(FGC) 影印本

(a) 我讀一次

(b) 幾種「好人」都不能靠他們的好行為得救:


 例如猶太人想靠遵守摩西所頒佈的神的律法(包括十誡)和禮儀得救,但他們失敗了,因為他們無力守住律法,不是犯這一條就是犯那一條,甚至犯了多條。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未信耶穌之時的光景可作為有力的例證(先讀腓3‧4-8<非常威水>、羅7‧18,19, 22-24, 25)人絕對不能靠遵守律法得救稱義,這是一條死路。

 受良好教育,生活在最佳環境之中的人一樣會犯罪,並且教育使犯罪的人犯得更聰明和狡猾。

 靠良心,良心不是絕對可靠的。

i/ 良心的標準有降低的可能。例一,有賊匪劫人財物後,送回十元八塊給事主乘車回家,便覺得是有良心。例二,史牧師澳門的廣東話老師說,人的良心可以麻木。

ii/ 有誰未被良心指責過?有誰未曾試過內咎,良心反而清楚指証人人有罪,因此想憑良心行事得救也是白費心機的。

 品性良善的人的良善也是比較之下才顯出來的。世上沒有絕對良善而無罪的人,但罪的功價乃是永遠滅亡(羅6‧23)。因此人不能靠天生品性良善而得救。


     靠宗教:世上有很多不同的宗教。有人說:「各種宗教都是教人為善的,所以信什麼都一樣。」這句話誤導了很多人:

i/ 不是所有宗教都導人各善的,你看日本的「真理教」。好些邪教教導人行淫、念咒害人和賭博打鬥,甚至殺人等等。

ii/ 有些宗教本身的目的可能是教人為善,但人卻可以利用他來犯罪,色情架步的門口常見有燒香燒燭,麻雀館常是早晚參拜;黑社會也有關公神位(義氣);賭仔也到廟去請教菩薩。人的宗教不一定使人向善。

iii/ 雖然多半宗教都是教人為善的,但事實上受教的人卻沒有力量抗拒罪惡,教的效果不大。主耶穌是罪人的救主,衪採用的方法是先救後教。

喻:如果一個于會游泳的人失足跌入水中,岸上有個游泳教練對他說:保持冷靜,手這樣動,腳這樣擺,你就會浮起來。請問:有用嗎?沒有用,那人只會沉下去,這個時候不是教的時候,乃是救的時候。教練應作的,是馬上跳下水中,用拯溺的方法先把那個人救上岸,之後,他再邀請他參加他的游泳訓練班,相信他不會拒絕恩人的邀請的。

同樣,人類靠自己的意志、律法、良心、宗教、教育、本性都無法勝過罪惡,教的效果並不大。人類需要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替死的救贖去救他們,獲救的人得救之後才學習實行神所要求的善事,他會發覺他有力量勝過罪,就如保羅在羅7‧25驚歎:「感謝神,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這犯罪取死的罪慾)了」。所以耶穌是先救後教的,其他宗教的特色是教而不救的。

我再說,人靠自己任何努力都不能脫離罪:

(a) 我的老師膝近輝牧師一次在中國昆崙山看見一個僧人赤着膝蓋跪上昆崙山,膝蓋滿了血,他以為這樣做就可以去除犯罪的慾念,其實一點效果也沒有。

(b) 我有個神學院的同學,他讀中學未信耶穌之時住香港西環的舊屋,廚房還有柴灶,他很喜歡看孔孟的著作,道德心很強,他說,他有時犯了些較嚴重的罪,他會用廚房的柴枝打自己的腳(小腿)打到出血,對自己說:劉國安,你以後不可再犯罪。有用嗎?他說:沒有用,打跛腳也沒有用,但信了主問題就解決了。

(c) 我認識的一位西人牧師Borback,他說他小時候很喜歡說謊,他媽媽很嚴厲,發現他講大話,會用洗皂水洗口,表示要說實話。他說雖然他很怕肥皂水洗口,但他仍然講大話。事實證明人不能用嚴刑峻法除罪。我們必須靠耶穌基督。

喻:最大力的大力士跌入「浮沙」中也不能靠己力出來,必須有外力相救相助,人的意志力可以使人不用氧氣攀登最高的山,徒步跨越北極洲,但人的意志力卻勝不過自己的罪。原因:我們忘記了全世界都卧在那惡者(撒但)的手下的事實。人無力勝過魔鬼,人要勝過魔鬼必須靠耶穌基督,當我們真心悔改自己的罪,信耶穌為我們的救主的時候,聖靈(就是神自己)來住在我們生命之中,我們順服聖靈時,就有力量勝過魔鬼,勝過罪(林前6‧19),因聖靈(神)能勝撒但。

3. 為何基督徒仍會犯罪呢?

基督徒犯罪不是因為不能勝過罪而是因為不肯勝過罪。

保羅未信耶穌的時候,是想勝過罪,卻發現自己不能勝過罪,他信耶穌之後,靠看耶穌(神、聖靈)就能夠勝過罪。

喻:跳高八呎。未信主之前不能跳過,信主之後,靠神能夠跳過,但信主之後何以有時還是跳不過呢?因為他不肯跳過,他不是不能,只是不肯,只要他肯就能跳過。未信之時,他肯也不能跳過,能不能勝過罪的問題也是一樣。

 

 

                                                                                                                                              

 

                                                         因信稱義(二)


小引:上次內容提要:人類絕對不能靠做好人得救。不同的人會嘗試用不同的方法做好人,例如下列各種方法:(I) 靠守律法(猶太人;保羅未信耶穌之時);(II) 靠良好的教育與環境;(III) 憑良心做人;(IV) 天生品性良善;(V) 靠信仰某種宗教

上列5種常見的方法對獲得神的救恩完全無效,因為都不能解決人犯罪的問題。

人類急切的需要不是受教去行善,而是要先得着一種新生命以致有力量去行善。耶穌所採用的方法是先救後教,一般無效的方法是只有教,但人類敗壞的罪性使教的方法顯得無效。

信了耶穌的人有聖靈(神自己)住在生命中,以致他們有了行善的潛力。有時基督徒似乎勝不過罪,其實不是不能勝罪,而是不肯順服聖靈,不肯勝過罪。

現在繼續「因信稱義」這個重要題目。

1. 我們再來探討一下宗教的問題。一個比較完備的宗教應該給予他的信徒有關下列問題的答案:

(a) 神的問題:有沒有神?神有多少位?神是怎樣的?

(b) 人生的目的是什麼?人從哪裏來?在世界上做什麼?

(c) 人類的犯罪的問題:人何以會犯罪?犯罪有何後果?罪如何可以獲得赦免?如何做才有力量勝過罪惡?

(d) 靈魂與來生的問題:人死後會如何?人死是否一切都完了?有沒有天堂與地獄?報應?審判?

2. 現在我們嚐試看我們較熟識的儒、釋、道,即孔子(孔教);佛教與道教怎樣講到上述的問題:

(a) 儒教、孔教:嚴格來說,孔子的學說只能算是一種哲學,一種人倫關係的哲學而不算一種宗教。

 神:關於神,孔子說:「敬鬼神而遠之。」他認為人不應與神、鬼扯上關係。

 關於來生與生存的問題,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生的目的尚且不清楚更何況是死呢?

 關於人從那裏來,往哪裏去?孔子沒有答案,只有輪迴之說。

 關於罪的問題,他說: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然而他並沒有赦罪的途徑,也沒有勝罪的良方。

(b) 佛教方面

神:釋迦牟尼沒有論到神的問題,他思想的重點是如何除去人類的痛苦,他的方法是靠除去貪慾(自私的慾望)。他說:有貪慾就有痛苦,除貪慾就可欲除苦(最原始的神教是無神,民間加入「滿天神佛」。

 人生的目的:佛教的看法是:色即是空,空即是色(mother),一切均屬虛幻,是不存在的,存在的東西只是夢幻而已,佛教喜歡「夢」。其實是十分消極,「佛」的意思是「悟者」:例:孫悟空。人得道亦可成佛。但佛教承認世間的苦是存在的問題,需要正視,要循佛祖所教的八正道去除貪慾,八正道是正字的觀念、志向、言語、行為、職業、努力、留心、沉思默想。

 來生:佛教信輪迴,有「六道」輪迴之說,例如有鬼道、畜牲道、神仙道;但最高的境界乃是涅槃(死後不再輪迴而完全消失,英譯為nothingness。但無人能知自己的修行(持守八正道到甚麼程度?)是否能達涅槃的地步。(對來生不肯定)「涅槃」乃是佛教的「得救」。再成人就再受苦。

 關於罪(貪慾自私):人犯罪與慾念有關,罪的結局會導致因果輪迴,大奸大惡可能來世成為鬼、畜牲;好的人仍可作人(十八年後,再成一條好漢)。但最好的才成正果,才可到達涅槃之境。

   佛教所說: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悟者;明白真道的人);但如何才可以放下屠刀,沒有解答。

   小乘,大乘(釋迦及與他相同者為救世者,佛教徒可向他祈求)。

(c) 道教.老子、莊子

主張無為,絕聖棄智,謁一切均來於自然,一切均歸返自然,一切均順其自然。自然乃是一切之源,一切之本。這是一種型式的x神論。以「自然」為神,人來自自然,人生不應為禮法、道德規律所規範,應如天馬行空般超逸,(反孔子),人死歸返大自然。看來似乎很超脫,但對於罪、人生的真正目的、來生的真正境況全無肯定的答案,比佛教更虛幻。其神仙與練丹術乃民間後來加入者。

(d) 基督教

 神:獨一真神;三位一體;自有永有、無所不能、全然良善、聖潔、公義、信實、慈愛、創造宇宙萬物及生命;有生命、有位格。

 人生的目的:應為神而活,按神的心意而生活,為榮耀神而活(聖經有指引)。

 罪:始祖亞當、夏娃因不順服從神的吩咐而犯罪,死亡和痛苦因此入了世界,罪帶來三種死亡,人有了罪性之後在魔鬼的操縱下,無力勝罪。為了解決人類的罪與死亡的問題,愛人的神差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罪人而死,凡信的人罪得赦免,獲得永生。(罪的問題有解決)

 來生:相信主耶穌的人,罪得赦免,在來世得永生,不信耶穌的人要承擔己罪,經歷第二次的死──地獄、永死、永刑。信主耶穌的人有力勝罪。
神、罪、人生目的、來生都非常肯定和清楚。

應用:所以我曾兩三次問各位是否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經得救和可以承受永生(天堂).如果我們真實地相信耶穌就是神,就是我們的救主,應該是肯定的。

儒、佛、道、基督教中只有聖經清楚說明耶穌是神道成了肉身(神成為人),也只有耶穌基督藉着他在十字架上代替人類受罪的刑罰,使罪人的罪得神的赦免。只有聖靈賦與人力量去勝過罪惡,只有主耶穌清楚應許信他的人可以獲得永生。

耶穌基督乃是人類唯一的救主,這個講法並非基督教信仰的狹窄思想,而是一個不能避免的事實,因為只有他將人從罪惡中救出來。請看下面幾處經文:

(i) 最具代表性的一節:徒4‧12
(ii) 約14‧6
(iii) 提前2‧5-6

3. 為什麼不可以「將功贖罪」?

人人犯了不少的罪,但人也可以藉行善事將功贖罪,藉此得救嗎?

首先我們看不信有神的人(真正的無神論者極少)或說不認真地信有神的人,他們對死亡有什麼看法呢?如果沒有神,也不會有所謂「得救」了,因為人死了就什麼都完了。

想靠「將功贖罪」獲得「救恩」的人心目中,對「得救」可能有些想法,例如希望如果真有來生,不必受罪的報應,因為在今生已經將功贖罪了。

但「將功贖罪」是絕對行不通的。

喻:如果一個人打劫銀行,殺害了兩個護衛員,後來做正行生意,成了富豪,捐了一億元起醫院,後來卻被發現,他就是那一次劫案的劫匪。請問:當審判官判案的時候會因為他將功贖罪而不判他打劫殺人有罪嗎?不可能。

喻:南韓前總統盧泰愚貪污而被起訴,警方會因為他以前有功於國家而不起訴他嗎?

所以「將功贖罪」的想法,連人間的法理也通不過。


神所定的規則是人有罪就有刑罰。亞當、夏娃吃了禁果,死亡痛苦就進入世界,人絕對不能將功贖罪的,人必須獲神赦免他的罪才可以免去永死的刑罰,只有耶穌基督、十字架的寶血可以除去我們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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